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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登记

    知识标题: 收养登记
    知识内容: 1、承办科室: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 2、咨询电话:0915-3210717 3、办理时限:7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1)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4)单位出具有收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5)生育情况证明(6)身体健康检查证明(7)照片(8)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9)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和弃婴、儿童的集体户籍证明(10)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证明或报案证明或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孤儿生父母死亡的证明(11)协议书(12)寻亲公告(13)无子女证明(14)弃婴证明(15)旁证证明(16)收养人一方原系精神病忠者,应提交县级以上精神病院出具的现已治愈或处于病情稳定期的证明(17)健康检查证明 6、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符合条件上报分管局长--上报局长--发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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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