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知识标题: 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知识内容: 1、承办科室:汉滨区林业局林政股 2、咨询电话:0915-3206630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收费(4---48)元/平方米 5、所需手续:①项目批准文件;②林权证(未申请办理林权证的出示县级人民政府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③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调查报告;④使用林地申请表;⑤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注:征占用重点林区的林地需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6、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后台审核→部门领导审批→窗口办结
    浏览次数: 来       源: 汉滨区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