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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县委救助贫困大学生项目政策(依据当年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知识标题: 团县委救助贫困大学生项目政策(依据当年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知识内容: 救助对象:参加当年全国高考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录取决定去上学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对象具体救助条件以县救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年发的救助通知文件为准) 救助标准:按照救助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救助资金筹集的多少确定救助金额,原则上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办理流程:高考成绩公布后,县救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县委)会向各镇下发关于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相关文件,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向镇政府提出贫困大学生救助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户口簿、残疾证、下岗证明),由各镇政府统筹协调,对贫困大学生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后按时报团县委审定。(具体要求以县救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年发的救助通知文件为准) 承办单位:县救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县委) 咨询电话:0915-720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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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