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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扶助手续办理程序

    知识标题: 奖励扶助手续办理程序
    知识内容: 1、办理对象: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年满60 周岁(独女户奖扶对象年满55 周岁),且在 1973 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仅指亲生子女)。2、需要的材料:(1)夫妻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一式三份;(2)夫妻双方户口簿。(3)结婚证;(4)生育二孩准生证;(5)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6)黑白免冠照片四张。3、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申请后,由村级代办员收集齐全相关证件,指导服务对象填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手册》,经村级审核公示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镇级人口计生办,经镇级审核公示后,由镇级代办员上报到县人口计生局,经县级审核公示确认后,由村级代办员告知服务对象。4、办理时限:每年3 月15 日前镇计生办将奖扶对象登记表报送到县人口计生局,逾期未报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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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