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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知识标题: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
知识内容: | 1.承办科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办理时限:受理案件后45-60日内(不含中止)处理完毕; 3.所需资料:书面仲裁申请书(份数视被申请人的人数而定,一般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持诉求的相应证据材料。 4.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申请—立案(决定受理: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不予受理: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组成仲裁庭—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裁决(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旬阳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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