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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 的权利
知识标题: | 被审计单位 的权利 | ||
知识内容: | 一、知情权。有知悉审计的目的、对象、范围、期限、依据及审计组组长及其成员和审计报告内容的权利; 二、申请回避权。有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申辩、陈述权。有对审计事实、依据、证明材料、处理处罚幅度等内容事项,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申明事实和理由的权利; 四、申请听证权。有对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审计处罚提出听证要求的权利; 五、申请复议、诉讼权。对审计处罚决定和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有依法申请旬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者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旬阳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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