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摩托车商品退货时附加费、车船使用费、保险费、牌照费、行车执照工本费、审验费、养路费等费用如何处理?

    知识标题: 摩托车商品退货时附加费、车船使用费、保险费、牌照费、行车执照工本费、审验费、养路费等费用如何处理?
    知识内容: 1、自售出之日后第8日至15日内,车辆出现附件2所列性能故障时,由购买者选择更换或修理摩托车,销售者应当按购买者的要求进行换货或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超过15日,出现附件2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凭修理者提供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购买者更换摩托车。 3、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协议提供零配件,延误维修时间,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仍未修好的,凭修理者提供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购买者更换摩托车。 4、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修理者负责为购买者更换摩托车。
    浏览次数: 来       源: 恒口示范区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