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加油站手续应如何办理?

    知识标题: 加油站手续应如何办理?
    知识内容: 办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加油站建设报批流程: 1.企业新建、扩建、迁建加油站,应当先取得建站所在地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办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交通、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3. 加油站建设竣工后,由当地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地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土地管理、建设、规划、交通、公安消防、环保、税务、质检、安全生产等部门按照(成品油管理)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4.对验收合格的加油站,由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加油站,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5.加油站经营者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浏览次数: 来       源: 平利县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