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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理程序
知识标题: | 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理程序 | ||
知识内容: | 对居民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所提供材料符合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场受理,农村可按月集中审核。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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