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的行为如何处理

    知识标题: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的行为如何处理
    知识内容: 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应当依法追回骗取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民政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