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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所需材料
知识标题: | 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所需材料 | ||
知识内容: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人应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并且如实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相应项目的除外):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疾病、残疾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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