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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所需材料

    知识标题: 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所需材料
    知识内容: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人应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并且如实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相应项目的除外):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疾病、残疾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民政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