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是不是只有无子女的人才可以收养子女

    知识标题: 是不是只有无子女的人才可以收养子女
    知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法》规定,收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民政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