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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中发现文物如何处理
知识标题: | 建设施工中发现文物如何处理 | ||
知识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文广局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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