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陕西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
知识标题: | 陕西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 | ||
知识内容: | 厅机关局、处、室起草拟签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送厅政策法规处审查 → 厅政策法规处依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原则和标准进行审查(文件审查应当在5至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与审查原则和标准一致的,经厅政策法规处审查通过后进入下一个程序;与审查原则和标准有矛盾的,厅政策法规处提出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理由,建议起草局、处、室进行完善修改(厅政策法规处与起草局、处、室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审查情况报告分管厅领导予以裁定)→ 规范性文件审查通过后,提交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厅长签署发布,并及时在省民政厅网站或其他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 起草局、处、室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2份、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1份及电子文本送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上一篇:我省“家庭户”居民户口迁移外地如何证明户口性质?[ 09-01 ]
下一篇:如何查询个人的二代身份证办理进度?[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