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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人员(黑户)如何登记户口
知识标题: | 无户口人员(黑户)如何登记户口 | ||
知识内容: | 您好,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2号),明确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办理登记户口,其中规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卫生部门无权以未婚为理由拒绝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因此,建议您与省级卫生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出生医学证明》开具问题,随后,可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感谢您对陕西公安工作的关注和信任!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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