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举证的商品有哪些?

    知识标题: 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举证的商品有哪些?
    知识内容: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工商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