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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部门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知识标题: | 工商行政部门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 ||
知识内容: |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1、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2、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3、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4、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5、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6、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7、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市工商局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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