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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内容
知识标题:
事故报告内容
知识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列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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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市安监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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