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市纪委监委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关怀版
移动版
繁
EN
首页
领导
要闻
公开
服务
互动
市情
联播
智能搜索
智能问答
您当前的位置:
安康市人民政府
>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代位继承
知识标题:
代位继承
知识内容:
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的遗产份额。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司法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
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上一篇:
举证责任
[ 09-01 ]
下一篇:
拘传
[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