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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客涨价问题

    知识标题: 小客涨价问题
    知识内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4〕73号)规定,我省现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农村道路客运和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旅客运输实行政府定价;省内除农村道路客运外的班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省际道路客运班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农村道路客运班车车型运价由县(市)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核定票价。 省内除农村道路客运外的班车车型运价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市际高速公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物价局核定;市际普通公路、县际客运班车上限票价由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物价局核定,抄报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 省际道路客运班车票价由经营者参照客运线路起点、终点省份运价水平及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抄报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价格主管部门。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发改委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