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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生可先入户,是否不用交社会抚养费?

    知识标题: 超生可先入户,是否不用交社会抚养费?
    知识内容: 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征收机关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当事人分别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育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卫计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