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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有哪些?

    知识标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有哪些?
    知识内容: 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具体标准: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岁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每人每月350元的特别扶助金,2018年1月1日以前按照270元标准发放;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每人每月450元的特别扶助金,2018年1月1日以前按照350元标准发放;3、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夫妇,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的特别扶助金,2017年1月1日以前按照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卫计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