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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注销登记

    知识标题: 船舶注销登记
    知识内容: 1、承办单位: 海事局 2、咨询电话:0915-2390050 3、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①《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支持文件; ③抵押权人同意船舶转让的文书(对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 ④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⑤(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经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船舶); ⑥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⑦双方终止光租的协议(适用于已办理光租登记的船舶)及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 ⑧抵押权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 ⑨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临时)国籍注销登记,除需要提交本流程三(一)1(1)①⑤⑥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临时)国籍注销登记的支持文书。 (3)抵押权注销登记,除需要提交本流程三(一)1(1)①④⑥⑧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光船租赁注销登记,需要提交本流程三(一)1(1)①④⑥⑦⑨规定的材料。 6、办理地点: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22号窗口 7、办理程序:窗口审核资料—复审—现场勘验—办结
    浏览次数: 来       源: 市交通局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