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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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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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县区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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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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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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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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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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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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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流水镇七里村四组,有居民在汉江边散养了大约一二十头猪,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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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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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养殖户为流水镇七里村四组(现为学坊垭社区)居民龚仕学,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存栏生猪26头,不属于禁养区关停范围,距瀛湖库区直线距离150余米,周边100米范围内有2家农户,产生的畜禽粪便全部用于还田施肥,使用餐厨泔水喂养生猪,在加工猪食过程中臭气较大,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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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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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整改情况: 2018年10月21日,汉滨区流水镇政府向龚仕学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完善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尽快完成搬迁。目前当事人已对其泔水加工设施进行清洗,并对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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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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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双龙镇青山村三组安岚路省道43公里+300米处,新建了一个碎石场,不清楚有无相关手续,已安装了传送袋及碎石机器,当地居民担心碎石场对瀛湖库区有影响,请求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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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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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碎石场为汉滨区好运建材公司,有临时用地批复,安装有粉碎机、滚动筛和7条传输带等机械设备,正在进行厂房密闭除尘建设,未投入运行,未取得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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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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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碎石场建设,并处罚款5万元。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委给予原瀛湖环保管理所所长冯强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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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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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岚皋县城关镇新春村六组,岚皋县新型建材厂,生产烟尘过大,污染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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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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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岚皋县新兴建材公司有营业执照及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林地使用手续,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中有烟气排放,有布袋除尘、喷淋降尘和脱硫塔设施等防治污染设施,在线监测数据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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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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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整改情况:岚皋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经贸局和城关镇政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行和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及时查处污染治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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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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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旬阳县小河镇龙王滩村四组红岩侠有限公司,开山放炮过程中产生扬尘大,污染空气,生产废水偷排到小河,污染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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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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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红岩侠公司开山放炮扬尘大、污染空气问题属实,生产废水偷排到小河、污染水体问题不属实。该公司营业执照、环评、采矿许可证等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灰岩开采、销售,安装有洒水喷淋设施和压滤机,采用湿法作业,修建有150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未发现有外排痕迹。但该公司工作人员对雾炮机使用不熟练,存在降尘效果不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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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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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整改情况:旬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高明同进行约谈提醒,对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在采石放炮过程中必须使用雾炮机喷雾降尘,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目前,该公司对员工进行了培训,能正确使用雾炮机喷雾降尘。旬阳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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