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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方案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9-21313 发布日期 2009-03-25 16:07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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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方案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安康中心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把双创工作引向深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精神,市双创指挥部决定开展“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引导市民根治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陋习和依法整治危害公共卫生、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为目标,通过加强教育、完善设施、建章立制、严管重罚等综合措施,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促进市民自觉践行文明礼仪,遵守公共秩序,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建设城市现代文明,实现双创工作如期达标。

二、行动内容

针对市民中存在的不卫生习惯和不文明行为,本次行动重点根治的陋习有:

(一)公共环境卫生方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瓶、包装物等废弃物;随地吐痰、便溺;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携带、遛放家犬随地便溺不清理;抛撒、焚烧冥币。

(二)公共秩序方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广告乱贴乱挂;车辆乱停乱放乱鸣笛;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在人行道乱行乱窜;行人过街闯红灯、翻护栏不走过街设施。

三、时间范围

“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从320日开始至630日结束,共计100天。

行动范围是安康城市规划建成区,重点是安康中心城区大桥路、金州路、兴安路、巴山路、解放路、育才路、瀛湖路、南环路、滨江大道、江北大道、三局水电大街、火车站进站路等路段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和城市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

四、工作分工

(一)汉滨区人民政府对“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负总责,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片区双创指挥部要发挥片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的职能作用,落实路段牵头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片区各单位,努力完成片区根治陋习工作任务;

(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的宣传。组织开展以文明礼仪、健康知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编印市民健康文明行为读本,举办市民文明行为大讲堂,对开办市民文明学校提出规划要求,并督促落实,使“根治陋习百日行动”深入人心,变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市级新闻单位要在各自媒体上开设“根治陋习百日行动”专栏,采用新闻综述、新闻专题、系列报道、记者观察、言论、照片、曝光台等形式,加强文明礼仪、社会公德、交通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宣传普及文明行为常识、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加强新闻监督,及时挖掘报道正反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态势;

(五)市文化文物局要以“根治陋习”为素材,组织文艺创作人员,创作编排形象生动、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进社区、到广场宣传活动;

(六)市建设局要按要求做好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按标准配置垃圾桶、果皮箱,及时维修和更换已破损的环卫设施;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建设,加强报刊亭、电话亭管理,加强根治陋习公益广告宣传;加强建设工地管理,落实文明施工举措,完善文明施工设施,并在城区建筑工地围挡制作根治陋习百日行动宣传标语(画),为根治陋习提供基本的物质支撑;

(七)市区交警部门负责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施划等设施建设,对行人过街闯红灯翻护栏不走过街设施、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乱鸣笛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八)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健康教育及卫生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开展城区单位环境卫生义务“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活动;

(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城区学校开展“根治陋习百日行动”,加强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知识、文明礼仪、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有效组织大、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根治陋习、倡导文明”、“小手拉大手”等社会服务示范活动;

(十)市司法局负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好公务员年度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考试考核工作;

(十一)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发挥青年志愿者、巾帼监督员的作用,开展根治陋习的宣传实践和温馨提醒活动;

(十二)市工商局负责在经商户中开展“根治陋习百日行动”,负责对出店经营行为及相关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的教育管理,并配合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十三)市工会、经贸、商务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健康知识和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四)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根治陋习执法管理过程中的保障工作,对干扰、阻挠根治陋习行动开展,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依法处理;

(十五)汉滨区环卫局负责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瓶、包装物等废弃物,随地吐痰、便溺,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携带、遛放家犬随地便溺不清理,抛撒、焚烧冥币等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十六)汉滨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贴乱画和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以及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在人行道乱行乱窜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十七)各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城市街道“门前四包”责任制,开展健康知识、文明礼仪、法律法规“五进”活动,举办市民文明学校,加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治理;

(十八)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包抓片区和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根治陋习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规范引导(320日至420日)。

(一)制定《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发动部署,新闻单位实施多层次、多角度、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活动高潮;

(二)汉滨区政府、各片区和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各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双创办。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环境卫生、考核评比等规章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三)汉滨区组织完成100名城市协管员、区交警大队完成100名交通协管员、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100名城管协管员、区环卫局完成100名环卫协管员、各办事处分别完成50名城市协管员的公开招聘和队伍组建工作,建立协管员工作制度并示范启动协管工作;

(四)团市委组织完成2000名双创青年志愿者、市妇联组织完成1000名巾帼双创监督员队伍的组织招募和行动方案;

(五)建立市区双创义务监督员队伍。各片区分别组织招聘300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团市委、市妇联分别组织招聘200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分别组织招聘50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市房管局组织城区居民小区聘请150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分别组织招聘50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其他各包抓单位各聘请2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城市社区各聘请35名双创义务监督员。建立健全双创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并示范组织实施监督员工作;

(六)市区宣传部门(文明办)、汉滨区双创办、各办事处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培训活动,文化部门开展文艺演出进社区、到广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七)市建设局强化市政、环卫设施建设,按要求配齐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搞好城市交通护栏建设,搞好城区建筑工地围挡双创宣传标语(画)更新;

(八)各部门、各单位启动本单位、本部门根治陋习工作;汉滨区双创办及相关执法部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执法部门以及协管员、监督员对发现的不卫生习惯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诫、纠错和规范引导。

第二阶段:严管重罚,齐抓共管(421日至521日)。

(一)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主题,统筹规划工作项目,集中力量,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不卫生习惯、不文明行为和陋习依法严管重处;

(二)市区交警部门每天组织100名执法人员、区环卫部门每天组织100名执法人员、区城管部门每天组织80名执法人员、区运管部门每天组织30名执法人员,坚持在规定路段,按照各自职能,对违反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三)汉滨区双创办、交警、环卫、城管、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和各办事处公开招聘的城市协管员,按照双创要求,在聘用单位的组织下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市区双创办、片区指挥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城市社区聘用的双创义务监督员,根据《安康市双创义务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聘用单位的组织下开展工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团市委每周组织500名青年志愿者、市妇联每周组织200名妇女开展温馨提醒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形成机制(522日至630日)。

(一)汉滨区政府、各片区双创指挥部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工作成果;

(二)汉滨区政府要加强城市管理各执法部门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执法管理人员不足、执法经费投入不够、执法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城市协管员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巩固、稳定双创义务监督员队伍,积极发挥城市管理监督作用;

(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组成检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四)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常抓常管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成立安康城区根治陋习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双创指挥部责任副总指挥吴德珠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创办主任唐志宏、汉滨区政府区长袁子顺担任,责任副组长由汉滨区委常委、副区长马瑞俊担任,成员由市宣传、建设、卫生、公安、交通、交警、教育、文化、司法、工会、经贸、商务、团委、妇联、工商、公安以及汉滨区双创办、宣传、环卫、城管、公安、交警、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瑞俊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各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行动作为双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广泛发动。各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宣传牌、阅报栏等宣传阵地,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思想受到教育,意识得到提高。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认真编制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把活动向纵深推进。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展所长,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效应,共同推动工作。要教育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带头支持参与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同各种陋习开展斗争。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整改、相互监督活动。

(四)注重实效,强化监督。既要立足教育,注重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整改,又要加大处罚,以管促教,以罚治陋,做到管、教、罚三者有机统一。市区双创办要将“根治陋习百日行动”作为上半年市区各单位、中省驻安单位、各片区和办事处双创工作的重点,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并对各单位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及整改效果开展明查暗访,加大督查、检查、通报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强新闻监督,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检查、监督结果作为双创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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