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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06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8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20〕75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22 17:1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机构,按照“定责不定人”的原则,保持相对稳定,今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现将调整后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
安康市总工会分管负责人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人
委 员: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科长
安康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市人社局法规信息和基金监督科科长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科长(院长)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鉴于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分工调整和人员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机构,按照“定责不定人”的原则,保持相对稳定,今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发文。现将调整后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
安康市总工会分管负责人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人
委 员: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科长
安康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市人社局法规信息和基金监督科科长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科长(院长)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2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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