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相关服务内容,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实抓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在毕业季来临之际,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陆续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以期能够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一)
1.高校毕业生如何在安康市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生毕业生根据学校提供的档案EMS快递订单号,跟踪查询到档情况,或拨打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热线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在确认档案后,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自助登记:(一)通过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portal.ankang.gov.cn/#/akflogshop-store)进入安康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二)登录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系统(http://1.85.55.147:8080/sxgxbys/ind)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到;(三)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康人社”APP,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办事大厅”,选择“我要办事”,在创业就业栏里找到“公共服务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点击进入后选择“马上办事”进行报到登记。
完成报到后,毕业生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前往报到证开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加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1)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满足就业服务需求;
(2)对所有进行过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工作重点,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6)有就业见习意愿,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7)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服务;
(9)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严禁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3.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档案存放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市、县区两级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毕业生提供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4.什么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范围包括: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二)
1.安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就业创业服务?
安康市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开发、培训、创业孵化等创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等。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流动人员档案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三)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以下两类创业贷款
1、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7月1日及以后),在安康市境内依法注册公司并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创业大学生或企业。对从事基层服务项目和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年限可放宽至毕业7年内。
(2)贷款金额及期限: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超过5人、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为3年。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贷款期内不计利息。
(3)所需材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审批表》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免担保审批表》一式3份;借款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硕博生不需提供《就业创业证》,需提供在读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其他材料不变);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借款人档案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承诺书;因晋级创业大赛或获得表彰企业法人申请免担保贷款的(参照《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担保人需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领取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行业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担保贷款
(1)借款人的条件
①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②无不良信贷记录;③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④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⑤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没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以外的其他贷款。
(2)贷款额度和期限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
个人(合伙创业)借款人办理流程是:
①借款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镇(办)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或直接向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
②创业贷款担保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反担保手续,并向经办银行移交借款人资料;
③经办银行对借款人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
借款人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担保:
①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例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较高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
②以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例如:产权明晰的房屋、汽车、机械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有价证券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
③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