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对城区整治非法小广告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9-21195 发布日期 2009-03-18 11:07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关于对城区整治非法小广告督查情况的通报
【字体: 分享:

关于对城区整治非法小广告

督查情况的通报

22536,市双创办对各片区、相关单位落实227安康城区整治非法小广告工作现场会议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主干道整治效果进行了三次暗访,对10个片区及相关单位进行了督办,现通报如下:

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多数片区、包抓责任单位及整治非法小广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区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区非法小广告调查摸底,登记电话,夜巡蹲守抓获5名非法小广告发布者。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区公安局成立了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整治工作的警务保障,对抓获的喷写野广告的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区建设局拟定了设置公共宣传栏方案。大桥路片区、育才路片区、市委至水西门片区、市财政局至文昌路片区、安运司至小北街十字片区、信用联社至小北街十字、西堤头至东堤头片区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十三个片区统一组织或相关单位自行安排,开展了清除行动。育才路片区组织各责任单位对非法小广告进行彻底清除,定期检查通报。市财政局至文昌路片区推广兴安路片区经验,聘请两名保洁人员每天清理。督查过程中,该两片区主干道除路面外基本无非法小广告,兴安路片区有少量存在。市委至育才路十字段两侧、区工商局至白天鹅广场、西大街、解放路东侧、市财政局至育才路十字路两侧、天龙宾馆至水电大厦、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责任区、市农机局责任区整治比较彻底。水电三局安康基地内绝大多数非法小广告得到清除。城区其他主干道的非法小广告得到一定的清除。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城区非法小广告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非法小广告猖獗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片区安排部署迟缓。工业园区片区、一江两岸片区、张沟桥至桥北桥头片区、农校十字至三桥桥头片区未召开各责任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部分路段的整治效果差或未开展整治。中渡市场东侧至九华饭店段、汉江一桥整治效果差。巴山路马坎至雷神殿、市乡企局大门两侧、区工商银行至雷神殿西天桥、交通征稽处至晶众家乐超市未开展整治。

3、大多数社区、背街小巷的整治工作未启动。

4、“谁管理谁清理”未落实。按照“现场会”要求,邮政通信设施、广电设施、电力设施、车站、公交车停靠站、公厕及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道路隔离栏等道路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分别由邮政、通信、广电、电力、交通、环卫、市政管理等部门负责清除,但均未落实。

5、长效措施未落实。公共宣传栏尚未设立,源头治理尚未真正启动,多数片区清除非法小广告的长效办法没有建立。

三、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差的片区、单位

好的片区:市财政局至文昌路片区,育才路至农校十字片区,兴安门至西堤片区。

好的单位:市财政局至文昌路片区各包抓责任单位,育才路至农校十字片区各包抓责任单位,兴安门至西堤片区各包抓责任单位,市委至育才路十字段两侧各包抓责任单位,区工商局至白天鹅广场各包抓责任单位,西大街各包抓责任单位,解放路东侧各包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至育才路十字段两侧各包抓责任单位,天龙宾馆至水电大厦各包抓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国土局、市农机局、市供电局、市国税局、水电三局安康基地、汉滨区公安局、汉滨区城管执法大队、新安职中。

差的片区:黄洋河大桥至果园路十字,安恒路口至工业园区片区,农校十字至三桥桥头。

差的单位:市乡企局、市委党校。

四、工作要求

区非法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各片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汉滨区整治非法广告工作方案》和“现场会”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在320日前彻底清除现存非法小广告,并落实长效措施。市、区建设部门迅速设立公共信息发布栏,满足部分单位和个人信息发布需求。邮政、通信、广电、电力、交通、工商、环卫、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及广告牌、宣传橱窗各产权单位、报刊亭、电话亭、广场各业主单位、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谁管理谁清理”的原则,履行清除其相应设施上非法小广告的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多措并举、巩固整治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