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安康市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95179 发布日期 2019-03-15 19:48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2019年,各县确保建立不少于4支、汉滨区不少于6支、市级不少于8支群众足球队,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总数达到50支。2020年,各县确保建立不少于10支、汉滨区和市级分别不少于12支群众足球队,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总数达到110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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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足球事业改革发展,2015年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2016年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明确了足球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足球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至2019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相继印发了《陕西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2018年2月8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群众足球竞技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3月13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康市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

  二、联赛架构
  建立陕超、陕甲、陕乙三级联赛。陕乙联赛由县区政府主办,县级教育体育部门和足协具体实施,由镇办、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由组队参赛,每年4-5月进行;陕甲联赛由市政府主办,市级教育体育部门和足协具体实施,参赛队伍为各县区陕乙冠军队,每年6-7月进行;陕超联赛由省政府主办,省体育局和省足协具体实施,参赛队伍为各市陕甲冠军队,每年8-12月进行。

  三、目标任务
  2019年,各县确保建立不少于4支、汉滨区不少于6支、市级不少于8支群众足球队,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总数达到50支。2020年,各县确保建立不少于10支、汉滨区和市级分别不少于12支群众足球队,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总数达到110支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主要从队伍组建、场地设施、人员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推进实施。一是每年3月底前,各县区汇总辖区内群众足球队伍组建情况报市级教育体育部门。2020年6月底前,所有县区级足球协会要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在县区民政部门的登记备案,并对外挂牌开展工作。二是力争到“十三五”末,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带有少量看台的标准足球场地和1-2个非标准足球训练场地。三是力争到2020年,全市参加陕甲陕乙比赛各队的教练员必须具备陕西省足协E级教练员资格,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员要占到一定比例;执法陕甲、陕乙比赛的裁判员必须具备足球项目二级裁判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一级裁判员和预备国家级裁判员要占到一定比例,争取推荐和培养1-2名国家级裁判员。四是各县区政府和市教育体育部门要统筹做好群众足球三级联赛的安排部署、综合保障和竞赛组织工作,建立违反赛风赛纪“黑名单”制度,强化组织协调,确保赛事安全运行。

  五、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建立群众足球三级联赛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赛事举办中的重大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举办赛事。

原文链接: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66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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