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安机改〔2019〕1号)文件,原社保经办中心部分职责与原市农村卫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进行整合,组建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府网站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9〕2号)文件规定,按照机构改革集约整合要求,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网站(http://sbzx.ankang.gov.cn)永久下线。下线公告已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060735.html)和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网站( http://sbzx.ankang.gov.cn/Article/gg/202004/1443.html )公布。感谢您对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继续关注安康市医疗保险工作,关注即将上线的安康市医保局网站。
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