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0-2038417 发布日期 2020-02-01 10:30
来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内容概述 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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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事发〔2020〕2号

市政府机关、市国土资源信息大厦、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各单位:
  为做好市政府集中管理办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人员摸底排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借(聘)用人员春节期间外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登记掌握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在省、市外过节旅居情况或同有湖北省旅居史的人员接触情况,按要求填写《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外出情况摸底统计表》(见附件),于2月2日(正月初九)上午12:00时前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于到过已经发现确诊病例地方的人员或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要进一步仔细排查登记,若发现有相关接触或不适症状,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及时就诊,严禁带病到岗。
  二、严格人员车辆进入管理。市政府机关来访登记室和集中管理办公区安保人员要严格落实人员车辆进入检查登记制度,进入机关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机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来访人员实行身份证登记或电话预约确认并体温测量符合要求予以放行,加大进入机关车辆驾驶员和乘车人员体温测量登记力度,严禁体温异常或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春节假期收假上班后,各单位要购置体温测量仪器,安排专人对本单位上班人员每天开展测量体温筛查,做好每天晨检记录建档,实行零报告制度,在当日上午10:00前将测量体温情况和未到岗人员原因书面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邮箱:58245974@qq.com,传真:3212998)。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各服务保障企业要加强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自我觉察和防范意识,制定落实上岗人员防控措施,确保佩戴口罩上岗,无不安全接触情况和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对体温异常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三、扎实做好环境消毒工作。2月2日,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对集中办公区会议室、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进行喷洒消毒。上班期间,每天上下班前对电梯再进行一次消毒,会议室做到会前会后及时消毒。同时,在公共区域和各楼层设置口罩集中回收点,实行废弃口罩定时集中收集处理。各单位要落实费用和物资,在洗手间和办公室配备肥皂、消毒液、酒精等防护用品,做到及时消毒和个人防护安全。
  四、改变职工餐厅供餐方式。在防控期间,各办公区职工餐厅不集中售餐,只提供午餐,不提供早、晚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供应)。各部门要在每天12:00前统计第二天中午用餐人数报机关事务中心,职工餐厅按单位统计报送人数提供盒饭,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待后结算。各餐饮服务企业认真做到:一要严格把守食品原辅材料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二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环节的管控。食品操作间的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必须分开,食材加工严格保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三要严格职工餐厅场所消毒工作。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使用后应洗净消毒(一次性用品除外)。加强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采购车及物流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要求熟食加工的餐饮从业者必须戴好口罩和一次性食品手套上岗,及时更换口罩。
  五、突出重点部位安全防护。一是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空气流通,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二是尽量不集中开会或少开会,确需要开会的,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三是在机关公共场所,特别是电梯等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口罩。四是倡导网络办公,尽量减少办事人员进入机关。
  六、切实加强疫情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大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发挥好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此次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消除盲目乐观、与己无关的心态,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利用微信等工作群,强化联防联控和防护知识宣传,遵守纪律要求,不信谣、不传谣。教育倡导干部职工做好自身防护,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尽量不走亲访友,不举办、不参加公众聚餐活动,不给防控工作增添麻烦。

  附件: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外出情况摸底统计表.docx

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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