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在中厂镇举行离任村干部荣誉金发放仪式,为该镇57名在村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发放荣誉金。据悉,该项工作在全县同时启动。
为将党内帮扶关怀激励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白河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离任村干部荣誉金发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享受荣誉金的村干部必须是年满55周岁,
白河县委组织部自2008年6月起,对全县离任村干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经过认真核查、公示、审批等程序,最终确认首批677名离任村干部符合资格。2009年春节前,首批荣誉金将全部发放到离任村干部手中,全县共发放资金27.63万元。
领到荣誉金的马安村原党支部书记聂太富高兴地说:“这笔钱的意义可不一样啊,不管钱多少,说明党和政府还惦记着我们这些老人!”参加发放仪式的村干部深有感触,能领到荣誉金,不光是经济上的激励,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他们这些离任村干部的重视和过去工作的肯定,激发了他们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离任“村官”们纷纷表示,他们将继续为村上发展发挥余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