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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9-20228 发布日期 2009-01-14 20:52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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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事局 安康市卫生局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发[2008]2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本县区200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初级资格(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开考专业)初审工作,并于2009年2月5日-10日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上报市卫生局、人事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有关文件、表格、要求请登录陕西卫生网(www.sxhealth.gov.cn )或安康卫生网(网址:ttp://www.moh.ankang.gov.cn)查询下载。

材料报送地点:市卫生局政办科 联系电话:3213515

安康市人事局 安康市卫生局

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人发[2008]271号

经研究,定于2009年2月开始进行200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初级资格(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开考专业)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报条件、报送材料有关事项,仍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发[2007]163号)规定执行。

二、按照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发[2006]393号)规定,省、市属及驻陕企事业、高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支医一年,考虑到我省实际,对2008年城市医疗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人员,允许先申报评审资格,对于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医疗机构在聘任时须将“到农村支医一年”作为聘任必备条件之一。

三、对参加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灾区评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家选拔和职称评审的意见〉的通知》(陕人发[2008]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定于2009年2月中旬,报送地址另行通知。届时有关单位也可登录陕西卫生网(www.sxhealth.gov.cn )查询。

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可的期刊目录

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相关表格

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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