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军关于《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3年)》的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19882 发布日期 2019-11-26 16:33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概述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基本情况、指导思想与目标、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任务、效益分析、实施保障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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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指导各地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以市、县为重点,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制定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对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推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现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2018年,我市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市创建办印发了《安康市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细化了任务,明确了创建目标和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各县(区)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标准,37项指标全部达标;其中,汉阴县、石泉县、岚皋县、镇坪县、宁陕县、白河县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2023年全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34项指标全部达标。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基本情况、指导思想与目标、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任务、效益分析、实施保障六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阐述了规划背景、规划范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目的和意义、规划编制依据、编制路线。规划范围为安康市全境,总面积2.35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03.70万人。
  第二部分基本情况:在客观分析我市自然地理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对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优势、制约、挑战、机遇进行了深刻阐述。
  第三部分指导思想与目标:明确了我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措施,综合分析了34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目前,我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34项指标中有28项指标达标,达标率为82.35%,不达标指标涉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占比。
  第四部分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任务:明确了生态经济、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体系建设任务。一是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实现以高质量发展引领高速度增长,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二是生态空间体系建设,落实生态功能区划方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和利用水、土地、矿产资源;三是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保护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土壤环境;四是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改善农村生态生活;五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保护安康市历史文化和培育生态文明良好社会风尚;六是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源头保护制度、落实过程严管制度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部分效益分析:估算了生态文明投资经费和分析了规划实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总计52个,总投资113.5512亿元。
  第六部分实施保障: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督查保障、宣传保障、法律保障、技术保障、制度保障、能力保障八个方面对规划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关键词诠释: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适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原文链接: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019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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