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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16574 发布日期 2019-12-19 11:03
来源 市人社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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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快速、便民、高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公布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和网络投诉举报联动平台链接地址。 
  温馨提示: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有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请尽快在法定时效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市或县(区)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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