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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9-2016433 发布日期 2019-12-19 09:37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共13类共2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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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共13类共2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3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3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肉制品98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调味品25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石泉县成都花哥牛杂火锅店加工的湿红薯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65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石泉县马老五牛羊肉泡馍店加工的五香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28.5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安康市汉滨区陈红梅早点铺加工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8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汉滨区冯荣均小吃店加工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12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石泉县利家购物广场销售的琦香阁酸豆角(酱腌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岚皋县喜洋洋商贸有限公司喜鲜生购物中心分公司销售的芝麻饼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测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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