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紧紧围绕“基础建设夯实、制度建设创新、特色活动新颖”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建基础,着力深化党建工作长效运行,使党建工作朝着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一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成了18个无活动场所村建设任务,真正实现了村级活动场所“四化”目标并实现了村级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抢抓农村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机遇,在抓好2个项目村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捆绑项目,整合资金,建成蜡烛等农村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8个。
二是规范农村党务活动。全面推行农村党建“一日工作法”制度,确定每月20日为农村党建工作日,进一步规范了党建工作程序、内容,促进了农村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推行“支部+协会+农户”模式。全县共建立各类新型组织87个,建立“支部+协会+农户”党建经济互动发展示范点10个,建立跨村、跨产业协会党组织2个,在会员中发展党员89名,形成了支部引路、协会服务、党员示范、群众致富、经济发展、农村变化的新农村新党建工作格局。
四是深化党员承诺制。继续推行 “顺向承诺、逆向监督”机制,大力实施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扎实开展了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岗、帮扶下岗职工党员“双带”示范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三岗一区一店”示范创建活动,分类制定岗位职责和争创标准。不断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采取独立、联合、挂靠等方式,建立了离退休老干党支部31个,积极开展了老干部党支部、党员双“五新”创建活动。积极规范社区党支部建设,理顺了“两委”关系,完善了“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推行了党员“双向联系、双向反馈、双重管理”的新机制,开展了“共驻共建”、“党员和谐家庭”和社区综合示范点争创活动。
五是加强党员监督管理。严格执行16字方针,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今年全县累计发展党员310名,其中农村党员201名。制定了《岚皋县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5.12汶川大地震后,全县广大党员仅3天时间便累计交纳上解“特殊党费”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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