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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遵守禁鸣规定倡议书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8-19784 发布日期 2008-12-16 09:33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模范遵守禁鸣规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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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市民文明行为的体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家园,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不仅是人民群众的心声,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最近,安康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发出了《关于在安康城区内实施机动车禁止使用喇叭的通告》,反映了市民的诉求,顺应了双创的要求,安康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康市世纪客运公司、安康市公交总公司、安康逸达公路客运公司、安康金顺公路客运公司、安康物华出租车公司、安康安运出租车公司、安康瑞达出租车公司和司乘人员坚决拥护,并向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宣传禁鸣规定,争做禁鸣工作的宣传者。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加强《通告》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带头宣传《通告》规定,积极参与禁鸣工作,模范遵守禁鸣《通告》,以自身的规范行为和良好素质感染和引导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法和禁鸣规定,营造文明驾驶、遵章守法的城市交通氛围。

二、模范遵守禁鸣规定,做禁鸣工作的实践者。《通告》明确了城区禁鸣喇叭的区域,公安交警部门在禁鸣区域路段设立了禁鸣标志。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日常驾驶做起,不乱鸣喇叭、乱鸣号抢道、乱鸣号唤人,努力减少交通噪声,还宁静于民。

三、自觉维护禁鸣规定,争做禁鸣工作的监督者。自觉维护禁鸣《通告》的严肃性,支持配合交管部门执法管理,对认识不到位、随意鸣笛的驾驶员积极进行教育引导,纠正违规行为;对不遵守禁鸣规定,肆意鸣笛的,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其违规行为,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做和谐交通的文明使者。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禁鸣要求,切实减少城市交通噪声,营造宁静、优美的城市环境,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双创”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



安康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安康市世纪客运公司

安康市公交总公司 安康逸达公路客运公司

安康金顺公路客运公司 安康物华出租车公司

安康安运出租车公司 安康瑞达出租车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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