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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土车随意抛洒最高可罚10万元

    作者:佚名 时间:2008-12-03 11:31 来源:市建设局网站 字号: 打印

    从即日起,区环卫部门将对城区建筑工地拉土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对工程建材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拉运物材沿途抛洒等破坏城市环境卫生行为,将领到5000元至10万元行政处罚罚单。并将违法车辆通过网络载入破坏环境不良记录名单,限制其从事建材及建筑垃圾清运。同时要求,凡进入城区的拉土车辆和其他机动车辆必须清洗干净,采取密闭措施,严禁车容不整、中途抛洒滴漏;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在车辆进出口铺设长度不低于25米、宽度不小于4米的混凝土路面,设置高压冲洗设备和相应的排水设施,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保手续,签订《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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