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根据县情实际,对空缺的科级领导职位,实行县委委员、县委常委、分管县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基层党委(党组)、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五套班子沟通会“七级运作”提名法,推荐初步建议人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序。
一是县委委员推荐。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及任职条件,由县委委员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署名推荐。
二是县委常委推荐。领导干部推荐提名人选,必须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阐述推荐理由和使用建议,介绍被推荐者的德才表现,并申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提名乡镇正职和重要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县委常委差额提名推荐。
三是分管县级领导推荐。结合绩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程度,如实地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阐述推荐理由和使用建议,差额署名推荐初步建议人选。
四是社会各界人士推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知名人士参加的推荐会,填写《推荐领导干部初步人选建议表》,进行署名推荐。
五是基层党组织推荐。乡镇、县级部门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后以正式公函报送推荐意见。
六是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名参考人选。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所在单位近两年的民主推荐、年度考核、拟配备班子的结构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情况以及公告后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个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推荐情况,按每一个职位不少于3名或每一类职位不低于1:2的比例提出推荐参考人选名单。
七是县五套班子沟通会推荐。组织召开县委、县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相关领导参加的沟通会,由组织部门介绍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参考人选基本情况。参会人员对参考人选提出推荐意见。
县委组织部根据县五套班子沟通会研究结果,按照不低于拟任职位1:1.5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等违反干部提名推荐工作有关规定的,严厉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