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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食用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免费筛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8-18550 发布日期 2008-09-22 14:51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食用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免费筛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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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各县区政府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紧急指示,集中组织免费筛查了大量食用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但由于对该疾病诊断治疗情况不够了解,出现了大量家长带领幼儿盲目向市级医院集中的现象,超出了医疗机构的最大负荷能力,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更重要的是拉长了婴幼儿筛查时间,也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为确保我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查诊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筛查分诊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卫医发[2008]3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筛查诊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实行定点筛查。我市县区级医院都具备筛查、治疗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能力和条件,从即日起,请广大家长持有效证件(包括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在婴幼儿户口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免费筛查。确需复查病人需持接诊单和转诊单到上级医院复查,避免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等情况的发生。
    二、对符合收住标准,需要住院治疗的患儿,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层收治的原则,一般病人由当地县区医院收治;疑难、危重患儿在省、市级定点医院收住治疗;确需转院的要经当地救治专家组会诊后,持转诊手续到上级医院住院。
    三、各县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筛查救治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的分流人员。各定点筛查医院要全力保障本区域内婴幼儿的筛查,建立筛查绿色通道,设立醒目标志牌,明示就诊流程和路线,方便广大家长。
    特此公告。

    安康市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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