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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实行“双承诺双评议双述职”制度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

    作者:曾政银 毕双平 时间:2008-09-24 10:01 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岚皋县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建立“双承诺双评议双述职”制度,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切实增强村“两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确保农村各项工作顺利落实。

    “双承诺”,即村“两委会”成员在当选后,立足本村实际和个人岗位要求,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开任期履职承诺,形成履行职责承诺书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每年年初,村“两委会”成员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本村的发展规划,确定年度为民办实事和本村经济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事项,经村“两委会”审定后,在村民大会上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全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双述职”,即村“两委会”班子和班子主要成员每半年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群众进行现场述职,形成书面述职报告报上级党委审定、备案;“两委会”其他成员只进行书面述职,由村党支部审定、备案。述职内容主要包括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党建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双评议”,即村“两委会”成员述职结束后, 分别召开群众评议大会和上级党委评审大会, 由党员群众和上级党委分层对村“两委会”成员和村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议。评议包括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评价和年度工作综合评价, 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评价分为“完成较好、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等次,年度工作综合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议结果作为村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年度奖金福利、关怀机制待遇、评优树模等方面相挂钩,凡承诺事项未完成的,由党组织提出批评意见并限期进行兑现;凡年度工作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由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分级进行诫勉谈话,并视其情况限期整改或予以调整和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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