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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居民医保每人至少补助80元

    作者:党敏 时间:2008-09-11 09:10 来源:市劳动保障局 字号: 打印

    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城镇15多万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200多万农民之后,我市正着手构建覆盖30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
    据了解,我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人均8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人均60元给予补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简称“三无人员”)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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