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加快安康旅游事业发展步伐,根据市旅游局机关编制空缺和2008年度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
2、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市内具有公务员身份,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公历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经济管理、建筑规划、市场营销、文秘、法律及其相近专业;
5、具有公务员应具备的其它能力。
二、选调的程序和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主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按选调的对象和条件进行。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按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
报名地点:市旅游局(原市人民银行办公楼5楼)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0日至12日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旅游管理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以哲学、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公务员法等内容为主,《旅游管理基础知识》以旅游学概论、旅游法规及安康旅游产业发展等相关知识为主。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市旅游局配合,市监察局监督。
考试时间:2008年 8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50%和《旅游管理基础知识》成绩的50%计算笔试成绩。
3、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的50%和笔试成绩的50%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则按并列者的笔试成绩排序。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旅游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客观公正的对考察对象提出拟选调意见。
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调配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调配手续。新选调的公务员按科员职务重新确定,原职务、职级不再保留。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旅游局密切配合,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3234040 3208852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