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月14日检查情况通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督查通报,通知公告,环境质量监督
    索引号 719776475/2019-00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二十四期 公开日期: 2019-02-16 13:43
    有效性 有效

    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月14日检查情况通报

      2月14日晚,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住建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对中心城市渣土车不规范运营、不达标排放摩托车违法行驶、城市街道乱焚乱烧、餐饮油烟排放及烟花爆竹禁放等问题进行了督查检查。

      一、检查情况
      江南片区:金州广场及周边路段设有烟花爆竹禁放执法点和宣传车辆,现场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现象,广场局部区域垃圾清扫不及时。鼓楼东街部分户外夜市摊位发现烤炭火盆多个、燃煤炉子1个、烧炭烤炉1个,个别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解放路与兴安路十字设有交警执法点,现场查处违法驾驶摩托车7辆,路口发现有商户将餐厨垃圾倾倒雨水管网。解放路西巷流动摊点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巷内发现有电瓶车、机动车乱停乱放。金州路设有交警执法点,现场查处违法驾驶摩托车3辆、违规载人三轮车1辆,人行道发现有电瓶车、三轮车乱停乱放。双堤巷流动摊点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发现有电瓶车乱停乱放。江南片区主要路段进行了洒水作业,路面清扫效果较好。
      江北片区:黄沟路中段设有烟花爆竹禁放执法点,现场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黄沟路与安康大道交汇处设有交警执法点,现场查处违法驾驶摩托车2辆。三桥北桥头、瀛湖干道路口设有渣土车联合执法点。黄沟路进行了洒水作业,路面清扫效果较好。

      二、交警执法情况
      2月14日,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125人次、警车15辆次,检查机动车838辆次,查纠交通违法1140起,其中:查处摩托车违法17起、电动车违法60起、工程车违法2起、其他违法行为1061起。

      三、城管执法情况
      2月14日,市区城管部门出动执法车辆8辆、执法人员23名,其中配合交警部门在城区设岗5处(黄沟路、一桥北头、城东防洪闸、四桥南头、三桥北头)对渣土车进行检查。对解放路及西巷、巴山西路、西外环等夜市集中区和巴山东路、枣园路、黄沟路、四桥北桥头、安康大道等渣土运输主要道路的前期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复查。全天共劝阻露天烤火2处,取缔露天烧烤摊点8处,劝阻准备燃放烟花爆竹3起。

      四、工作要求
      市政府要求,市区两级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清当前中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大对渣土车不规范运营、不达标排放摩托车违法行驶、乱焚乱烧、餐饮油烟排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问题治到位、不反弹。交通、交警、城管部门要加强联合设点执法,加大夜查力度,严查渣土车污染行为。住建部门要及时检查施工工地节后复工前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确保“6个100%”要求执行到位。城管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主要路段及周边巷道经营商户、摊点露天烧炭烤火取暖问题的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要坚持实施主要路段全天候清扫保洁、全天候巡回喷洒作业。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合力整治餐饮油烟乱排乱放问题。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城市范围内及城乡结合部的国道、省道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公安交警要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下高排放车辆禁行、绕行工作,继续加强育才西路等易堵路段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当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特别是元宵节关键节点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汉滨区、高新区等有关县区和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全面发动、全员行动,全力推动烟花爆竹禁放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