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守护蓝天白云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9-02-14 17:52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2月13日,受市长赵俊民委托,副市长寇全安、张维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近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实施生态立市的具体实践,是各级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春节辞旧迎新之际,安康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污染严重,除受大气环流影响外,主要是燃放烟花爆竹所致。对此群众反映强烈,要求严加整治。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迅速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销售区域,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夯实镇办、派出所、村委会、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监管责任,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抓好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尽最大努力杜绝重污染天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会议确定,安康中心城区禁燃区域为:西起襄渝线与月河交汇处向南至马坡岭水源站,南起马坡岭水源站、香溪洞头天门至十天高速安康东出入口,东起207省道与黄洋河大桥交汇处向北至安康东铁路货运站,北起安康东铁路货运站经阳安线、襄渝线与月河交汇处,以及安康高新区托管范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正月十六。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在禁止区域内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依法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