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期
根据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会商预测,近期受大气层结静稳、降水微弱、气象扩散条件较差等天气影响,预计我市1月10日、11日空气质量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9日16: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安康市辖区范围。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函〔2017〕275号)要求,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黄色预警等级县区,请严密观察当地实际情况,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