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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通知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2018-02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8〕375号 公开日期: 2018-12-24 11:27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市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1日 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22日  学生见习
      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报名遴选及见习时间。
      二、见习单位  
      1.市级机关见习工作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2.各县、区政府自行确定本地开展见习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到市级机关见习的学生:  
      1.安康学院和安康籍全国普通高校2016级本科生和非毕业学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二)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一)市级机关本次接收100名(公开遴选90名;安康学院推荐1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nkang.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各县、区接收见习大学生不少于50名并通过本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五、责任分工 
      (一)市级机关见习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团市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组织、协调、管理、为见习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为每名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做好大学生见习相关保障工作;市政府网站负责做好遴选工作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接收单位具体负责见习大学生的日常管理。
      (二)各县、区应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同时于2019年3月前推荐3-4篇优秀见习文章,一并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黄子亮  电话:15609152989)。
      六、见习考核  
      市级机关见习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团市委备案,由团市委负责对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学生见习工作。各级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33号)要求,结合见习大学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加深见习大学生对安康基本市情的认识和思考。  
      (二)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动员,大胆创新,切实丰富见习活动内容。接收大学生见习单位要为见习大学生创造更多学习锻炼机会。  
      (三)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接收单位要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管理。  

      附件1:大学生见习报名表.rar
      附件2:大学生见习考核表.rar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8〕37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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