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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央确定的“十一五”期间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目标圆满实现,2008年5月6日至10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组一行四人,对我市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省编办督查组在检查时,启用了中央编办随机抽样软件抽取了汉滨区恒口镇、石泉县红卫乡、旬阳县段家河乡和白柳镇,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并就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和台账,乡镇人员花名册、考勤表、通讯录、工资发放表、任务分解表,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调整文件、人员竞争上岗各环节结果公示底单,乡镇机构标牌管理,县区编委(办)近几年机构编制管理文件、文书等进行了详细核对,认真查看乡镇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超配领导、混编混岗、自定编制、擅自设立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和改变机构性质、乡镇机构改革是否存在“假分流真在岗”等问题。在核查完县(区)直情况后,省编办督查组听取了县编委领导关于县(区)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的汇报以及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乡镇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向县(区)编委领导进行了情况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市编办要督促和帮助整改,于5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编办,省编办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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