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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网站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1-09 11:3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各级政府网站要编制好年度监管报表和年度工作报表,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为做好我市报表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按要求编制报表。按照《指引》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写本县区政府网站年度监管报表和县区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市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写本单位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表编制和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明确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内容。按照《指引》要求,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巡查抽检、通报约谈、网民纠错处理、留言办理、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检查等内容。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
      三、及时主动公开发布。按照《指引》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年度监管报表和工作报表的编制,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在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将链接地址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要在1月31日前将全市年报编制公开情况统一汇总报省政府办公厅。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编制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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